2020年10月15日上午,连云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与连云港市六家商业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港口大厦举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连云港分局局长蒋汉春、港口控股集团董事长丁锐、常务副总裁李春宏、副总裁王新文及六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行长出席签约仪式。此次签约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为契机,围绕创新港口自贸区金融服务、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等方面,共同探索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金融服务落地。
签约对于加强银企合作、规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供应链金融、实现互利共赢,都具有重要意义。连云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是《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做出的重要部署,也是集团依托自身港口优势,推动港口业务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目前,平台已完成业务流程设计、交易规则制定和核心板块建设等工作,并将实际业务上线内测,线上交易金额已突破20亿元、注册仓单457份,为下一步稳定运营奠定夯实基础。
随着大宗行业进入新一轮机遇期,与实体经济的跨界融合被视为产业创新发展的主流方向,港口作为大宗商品的天然集散中心,正需要通过平台的搭建和应用,增加客户黏性,形成交易闭环,实现盈利模式的多元化。同时,增强金融和贸易的绑定程度,将金融注入港口传统业务中去,用金融手段去撬动港口资源。物流控股公司此前一直致力于通过信息化、平台化来解决港口客户供应链融资的痛点问题,然而,由于传统货押融资不规范和不完善带来的惨痛教训历历在目,银行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和保守心态,项目在引入金融资源方面遇到了重重阻力。连云港市银监分局在调研中了解到该项目后,立刻意识到这是落实关于扶持实体经济、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等国家政策的实践案例,迅速组织多家银行金融机构与物流控股公司进行接洽,并就该业务对于银行金融机构在当前形势下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剖析,进而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克服困难、为项目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助力。
此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连云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与银行深化合作的崭新起点。平台将与签约银行进行深度合作,在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供应链金融、仓单融资体系建设业务上开展系统共建、产品开发和业务对接等工作,发挥自身在大宗商品交易中的核心作用。银企双方也将充分结合港口的物流优势和银行的金融优势,通过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港口实体经济,共同为探索搭建大宗商品交易金融生态圈贡献力量。(文/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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