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行业协会于2016年开始相继完成了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从脱钩以来行业协会运行的实际运行情况看,总体表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是,行业协会和职能部门脱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等问题在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三个层面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
一、政府职能部门要理清脱钩与做好服务监督管理的关系
当前,一些行业协会的运行状况很不乐观,有的机构不健全、运行无经费,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其中原因主要在行业协会自身。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也有着不容推辞的责任。一是存在着不想管,不该管的思想倾向。有的认为凡是行业协会的事情都应该由行业协会自身解决,职能部门不再过问,也不该过问,甚至认为,如果继续过问则是违背中央关于政府与协会脱钩的精神了。还有的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脱钩了就是与政府机关没有关系了,何必费心劳神呢?对于协会请办的事情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导致一些协会的工作很难开展。二是存在着不会管的问题。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动,有的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对协会工作职责不够熟悉,不知道该管什么,怎么管?还有的职能部门在研究制定三定方案时没有将对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职责当中,导致协会等社会团体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三是存在着难管理、难监督的思想。有的认为政府与协会在人财物等方面都脱钩了,管理监督上缺乏抓手。这些现象看似客观原因,实际上是没有摆正政府与协会脱钩后服务、监管、管理的关系,是与中央关于协会与政府脱钩的本意不一致的。
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行业协会脱钩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实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目的是理清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理清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组织边界,创新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动能,发挥好行业组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社会作用。其次,要正确处理脱钩与规范管理的关系。中央在关于实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职人员、资产、职能、机构和党建等方面“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内容要求中指出,分离是手段,规范是目的。分离是为了解决行政机关集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的问题,规范是为了理清各自的职责,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第三,要正确处理脱钩与监督的关系,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并不是让其自生自灭,更不允其胡作非为。实际上,行业协会从产生到运作发展,都必须遵循行政机关的政策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脱钩后对政府行政机关监管的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比如,行业协会要发挥好政府机关的参谋助手作用,必须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进行,离不开行政机关的指引;协会要发挥好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必须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进行,离不开政府的指导;行业协会要发挥好行规行约的制定与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必须得到行政机关的帮助;协会要发挥好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作用,离不开行政机关的支持;协会人、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需要行政机关加强监督;行业协会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在政府行业主管系统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等等。可见脱钩后,行政机关对协会的监督任务不是轻了,而是重了。第四,要正确处理脱钩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强化服务的意识,克服重权力轻服务的思想,把为协会服务作为职能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熟悉协会业务,成为行家里手。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培养责任意识,提高服务协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为协会的健康发展排忧解难。
二、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解决好有为有位的问题
据了解,当前有一些行业协会,面对脱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仍处于无能为力、难有作为的状态,主要表现为三难:即经费筹集难、人员招募难、工作开展难。究其原因,一是思想不解放。有的思想仍停滞在过去依靠政府行政指令来开展工作上,思想观念不转变,放不下架子,扑不下身子,等靠要观念严重。二是学习不深入。对中央和省市组织下发的有关加强协会等社会团体建设的政策文件,不去认真深入学习理解,有的虽然学习了,也只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对于协会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愿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于会员的需求心中无数,对于自身能够为会员服务的能力不清楚,在工作开展中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办法。三是工作不主动。习惯于坐办公室发号施令,习惯于把会员单位当作管理对象而不是服务对象,习惯于把会员单位当成下属单位而不是平等协调单位,这种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必然导致被动的工作局面。有的不主动与行业管理部门沟通,简单得把脱钩理解成了与行业管理部门没有关系、没有关联。工作中不能主动地与行政机关对接,不能主动汇报请示工作,不能主动地请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有的不主动与市场对接,片面地认为协会了解社会,了解市场。以固执的思维对待变化的市场,其结果必然是无为、无位的。解决上述问题,第一,要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有关政策文件,吃透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协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二,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到会员单位,仔细的了解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职工思想状态等方面的情况;要善于与会员单位交朋友,尽可能多地把会员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摸清楚,并对所了解的情况分类整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协调和沟通工作。第三,要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摆正协会自身位置。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行业协会的性质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章程自愿组成,实施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不是一级行政性组织,不具有行政约束力。协会运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会员之间发挥协调和沟通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要主动地收集会员的诉求和意愿。充分发挥现代通信工具的高效作用。采取书面、电子信息、当面听取等方式方法,尽可能多地了解情况;要耐心地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在分类整理的基础上,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主动沟通,及时行动,提高服务时效性。对属于会员之间可以横向沟通解决的问题,可以采取个别对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按照协商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使有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涉及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单位的有关事项,则要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和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第四,要强化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有的行业社会团体把工作效益差、会员不信任等问题,归结到缺资金、缺人手等客观因素上,而不是从自身不作为上找原因。政府对脱钩后的社会团体实行划拨资金上的“断奶”,转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其目的是要调动各社会团体的内在积极性;由“保姆式”包办改为“辅助式”自办,人员由“铁饭碗”改为“瓷饭碗”,就是要增加协会存在和发展的危机感,激发内动力,就是要促使各社会团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经受市场经济风浪的考验,积极适应,主动作为,努力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生存能力,在想干事、能干事的过程中有所作为,为广大会员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会员单位要认清发展形势,提高协调能力,注重解决好如何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发展壮大自身的问题
如果说行业协会与政府脱钩之前有时还可以借助政府产生某些行政方面的效果的话,脱钩后已经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了。新的形势既对政府和协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会员单位如何参与协会活动提出了新课题。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牵头的行业协会与企业牵头的行业协会特点的认识,在积极参与中增加信任度
虽然关于政府与行业协会脱钩的决策已经好几年了,但是协会会员长期以来在政府主导的行业协会期间养成的思维方式还没有完全转换过来,还是认为协会会长应该都是由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主管部门所属机构的许多负责人也兼任协会的某些职务。这样一来,作为会员单位的一些需要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可以直接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解决。脱钩后,部分会员单位对脱钩后企业牵头的协会产生了一些疑惑和顾虑。有的认为,企业牵头的行业协会,政府的支持力度会减少,协会协调的结果不具有政府行政指令效力,到最后还是要找政府才能最终解决问题;有的对协会不够信任,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面对新的形势,会员单位只有站在新的角度来认识协会的作用,才能增强对协会工作的信任度,才能提高参与的积极性。首先,要充分地认识到政府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没有改变,政府支持协会等社会团体发挥作用的态度没有改变。其次,协会与职能部门脱钩后,政府指导监督信任的力度不仅没有降低,而是加强了。具体体现在,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后,精简机构压缩人员,但是工作要求并没有降低。对于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全面了解,深入调研。协会处在与企业接触的第一线,及时地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诉求和呼声,是协会的重要职责。另一方面,中央要求政府既要加大扶持企业的力度,又要减少行政干预,对于一些行业性的培训、考评、竞赛等方面的工作,其中有许多内容将由处于第三方的社会团体来承担,这样体现公平和公正性。同时,协会与政府脱钩后,使政府摆脱了以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尴尬状况,只履行裁判员的职责,更加有利于加强对协会的监督和管理,使协会的运作更加规范。
(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与外界沟通协调的效能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企业之间相互依存,合作发展的愿望和要求愈加强烈。面对这一形势,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既重视了自我完善,又重视了合作沟通,从而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也有一些企业由于对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的联系认识不够,沟通联系的时机把握不够及时,协作的切入点选择的不够准确,从而丧失了许多发展机会,造成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许多困难。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想实现发展壮大,就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在完善自我沟通协调等方面下功夫。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内部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一是领会上级指示精神,正确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二是要熟悉自身的具体情况,既要对本单位各方面因素了如指掌,又要学会登高望远,放开视野去比较,还要以第三者的心态来审视自己,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实现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的目的。三是努力发挥内部潜能,充分调动内部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要注意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与外界沟通协调。沟通是协调的前提,协调就是调节各社会成员组织在社会活动中相互之间的关系,使之做到分工合理、步调一致、目标趋同。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就是从了解到理解,从信任到支持,树立企业组织的形象,进而达到和谐发展的目的。
实际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力求事半功倍。一要注意合情合理。做事先做人,企业也同样讲人情。情与理是相通的,不是完全对立的。二要注意做到三不,即胸怀全局“不近视”,用长远眼光看问题;超前运筹“不粗心”,从变化中寻找协调规律性,从一般中抓住协调的关键细节;沉着冷静“不冲动”,协调沟通要善于换位思考,要有耐心。三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要处理好秩序性与时效性的关系,作为协会的会员单位,在与会员单位之间的横向沟通和与政府机构的纵向沟通中,都要注意计划和程序,要把沟通协调工作融入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上,贯穿到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企业作为经济实体,讲究经济效益无疑是正确的,否则就无法生存和发展。但是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始终是统一的。即凡是适应社会发展的企业,必然是效益好的企业,同样也是为社会贡献大的企业。企业加入行业社会团体,在行业协会的组织带领下,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企业自身也必然获得最大效益。
(三)要以信息对称为手段,以互利双赢为目标,既要积极地搭好台,又要认真地唱好戏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对称、沟通及时,十分重要。沟通是相互间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人类集体活动的基础。人类社会的相互联系决定了相互沟通的普遍和广泛。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在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代人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每一个现代企业在纷繁复杂的经济发展大潮中,想立住脚跟,得以发展,既要积极地参与到行业协会这个集体之中,为搭建好这个平台而添砖加瓦、献计献策,增强平台的支撑力和稳定性,又要在平台上充分地展示自身的聪明才智,强化三个意识,开展积极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工作。一是平等意识。信息对称的基础是信息的平等。任何信息欺诈或投机取巧都不会有好的结果。二是主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良好的沟通协调是提高工作效益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要切实增强主动沟通的意识,着力构建一个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一体,立体交叉的运转格局。三是共赢意识。企业的社会性决定了其离不开与外界的联系。在多元化全方位的联系中,利益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机遇和效率远远大于独立单体的发展。因此,作为会员单位的企业团队,既要积极地参与到沟通协调平台的建设上,把平台建设维护好,又要充分利用平台,在展示自身的同时,认真吸取他人的经验,共同奏出互利共赢的和谐乐章。(文 / 臧玉臣)
(作者为连云港市港口与口岸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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