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有助于放活土地经营权,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但在土地流转的实践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土地流转方式单一、流转市场不规范、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延缓了城镇化进程,并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背景分析
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种植已成为趋势。机械化生产对土地规模化的要求高和以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之间存在矛盾。另外,二元化城乡经济结构使得进城务工的人员不断增多,从而导致农村出现了大量的闲置耕地,影响土地的利用率和粮食的产出率。我国对粮食的需求量大和出现大量闲置耕地之间存在矛盾。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在不改变原有承包权的基础上,我国提出了三权分置制度,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制度的核心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二、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较为分散,流转方式单一
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基本需求,且符合集约化生产的理念。但农村的土地单体连片面积小导致生产分散,不利于投资主体进行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技术等投入,导致土地流转收益较低,从而影响投资者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积极性。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在实践过程中,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表现为转包和出租,抵押、入股等其他方式不常见。根据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以转包为主,出租方式居第二位,其余方式占比均比较少或者没有。由于土地流转方式的单一化难以满足投资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农村土地流转率总体偏低。
(二)土地流转市场不规范,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规范,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散户”和“大户”之间缺乏有效联系的途径。尽管有些地方建立了流转中介组织,由于未能形成科学的价格机制和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无法真正满足农户和受让方的需求,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第二,流转程序不规范。由于政府对于土地流转的监管制度不完善,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方式多为口头约定,尽管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流转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用途等规定尚不明确,很容易引发纠纷,从而削弱了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第三,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法律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早已有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法》规定了土地流转的方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又进一步规定了土地流转的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内容以及流转管理等方面。但是,有些规定过于粗糙,不能有效合理地解决土地纠纷,在实践中操作性不是很强。
(三)农民转移就业受阻,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尽管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出现了许多进城务工人员。但城镇化水平总体较低,城镇规模和工业规模较小,容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其次,农村劳动力自身素质低,不能胜任高强度的机械体力劳动,对农民的吸引力较小。再加上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农民将土地视为自己的命根子,不愿承担土地流转的风险。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参保门槛高、保障范围窄,使得土地流转的成本提高。目前,政府对于农业缺乏完整的指导体系和对农民职业的技能培训,许多农民仅依靠经验种植,形成了粗放式经营模式,降低了土地的质量和影响了土地的收益,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三、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一)积极改善生产条件,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
在土地承包过程中,村集体为了让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平衡的配置,采取地块远近搭配、好坏搭配、平地和坡地搭配的方式,使得地块分散,难以统一规划实现机械化生产,严重制约土地流转进程。各涉农部门应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坡改梯田、沟坝地建设、机耕道路建设等多种形式,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率,加大投资主体进行农业生产的吸引力,提高土地流转率。政府应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区的土地状况和农民需求,制定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规划。例如,为了转移农户的流转风险,可以由村集体统一整合农户的土地,再转包给大规模的农业合作社或有经营能力的其他经营主体,农户以经营权入股,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在遵循合法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引导农户通过转包、入股、出租、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立土地流转的交易平台,逐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展多种土地流转方式的生存空间。
(二)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加快建立土地流转基层服务平台。区县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每个村配备专业的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员,承担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宣传和贯彻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发布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做好供求双方的有效衔接;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提供全面的服务和指导;协助其他机关处理流转双方的矛盾和纠纷。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综合地形、地理位置、基础设施条件、产权归属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为双方的平等交易提供有效的依据。二是完善土地流转的配套制度。目前,我国涉及土地管理及土地流转的条文较多,但存在适用上的冲突。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体、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流转程序、管理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今后规范土地流转活动和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要想实现城乡融合和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当前,由于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受阻。各地应招商引资,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经济发展水平,鼓励农村劳动力多元化就业,增加就业人口。政府应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投身非农产业,完成从“农民”到“市民”身份的转变。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进程。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设立农村社会管理保障机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全覆盖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加大养老保险的保障力度,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兜底保障。农村社会保障的滞后性严重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加大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度,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村产业调整。所以,只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才会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自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文 / 刘志仙)
(作者简介:刘志仙,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法学。)
参考文献
[1]郭玲霞.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9(3):43.
[2]陈狄洁.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制度构建研究[J].法制博览,2020(11):85-86.
[3]潘亚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山西农经,2021(3):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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