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连发〔2021〕18 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千万标箱、东方大港”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提升连云港港作为国际枢纽海港和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功能,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东中西区域合作等国家战略实施和江苏构建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连云港市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
方案总体要求提出了“主攻千万标箱”“建成东方大港”两大核心目标,即力争至2025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 00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完成3.5亿吨,国际班列规模突破2 000列;港口功能全面提升,班轮航线总数达到120条,集装箱泊位等级升至20万吨级,散货泊位等级达到40万吨级,临港产业货源占比增至40%。至2035年,港口集装箱规模、吞吐量规模将分别增至1 500万标箱、5亿吨,连云港港将成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和长三角港口群北翼强港,并达到世界一流港口水平。
方案还从“增强战略支点能级”“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提高开放服务水平”以及“坚持智慧绿色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16项重点任务,要求举全市之力共建东方大港,从组织领导、政策出台、资源供给、深化改革、舆论宣传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力争尽早把连云港港口建设成为“千万标箱、东方大港”,高质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标杆示范项目,为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促进连云港市高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文 / 杨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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