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新疆某外贸公司一批出口货物获得新疆首份新版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企业因此享受到约3 800美元的关税减免优惠。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自6月12日起,中国和韩国双方将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生产或制造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可作为出口产品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书面凭证。
石河子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尹小芳表示,新版证书取消了每份证书最多只能申请20项产品的注释限定,这能进一步便利企业进行填报。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不影响企业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新版证书。
前5月,石河子海关共签发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东盟、中国—韩国等自贸协定下的各类原产地证书1 079份,签证金额1.3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2.16倍和8.63倍。这些出口产品远销72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企业在目的国享受关税减免约88.13万美元。
据石河子海关分析,前5月原产地证书增速明显,主要是辖区企业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市场需求增大,国际订单增多,企业申请原产地证书数量因此大幅上升。
石河子海关关长卡依沙尔·吐尔逊表示,面对辖区企业蓬勃发展态势,石河子海关将持续落实好促进新疆外贸保稳提质举措,依托原产地管理职能,加强对自贸协定中关税减让政策和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的宣传解读,全力推动减税降费措施到位,助力新疆优势产品加速开拓国际市场。 (文 / 陈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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