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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1-13

江苏自贸区税收政策可行性及创新研究

摘 要: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格局下,江苏自贸区的升级是带动省内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适当性调整自贸区财税政策在此过程中不容忽视。为了弥补江苏自贸区财税政策的不足,进一步促进其创新升级,本文立足于全球主要自贸区,对其财税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寻找其共性和个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江苏自贸区财税政策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江苏自贸区;财税政策;制度创新

一、引言

自党的十八大中提出了加快实施自贸区的战略,2013年我国成功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2015年浙江、重庆等地成立自贸试验区,2019年江苏自贸区是第四批次批准设立,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1个自贸试验区。

中国致力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在“双循环”发展局势下,自贸试验区汇集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资源,是连接世界的贸易窗口,推动“双循环”发展的重要环节。江苏自贸区作为江苏省开放发展的最高平台,在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了节约发展新型国际贸易的成本支出,适当性调整财税政策不容忽视。

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推进,相关财政税收政策制度在自贸区也需要逐步制定和落实。但是江苏省自贸区财税政策上的研究还略显不足,鉴于对国内外多个自贸试验区财税政策的研究,江苏自贸区财税制度创新的研究稍显逊色,因而有必要围绕江苏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探讨江苏自贸试验区财税政策的各项制度创新的探讨,从而为江苏自贸区建立科学有效的财税政策提供积极有益的参考。

二、国内自贸区税收政策现状

(一)国内自贸区税收政策现状

自贸区税收政策按照目的可以划分为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和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包括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融资租赁税收政策;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有加工货物内销税收、启运港退税等。

1.企业所得税政策:以15%的税率标准,对农业、科教等九大企业类型征税。取得高新技术资格认定的企业,从获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实行“五免五减半”的政策。对满足条件的非新创高新技术企业,在五年内的征税税率为10%。

2.个人所得税政策:给予股份奖励和15%的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吸引企业稀缺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政府对超过工资应纳税额的15%给予财政补助。

3.启运港退税政策:自贸区内融资租赁企业享受出口退税的权利,适当性调整启运港退税政策,对生产服务型企业的设备实行免税。

(二)国内典型自贸区税收政策研究

1.上海自由贸易区。2013年,为顺应全球发展新趋势,上海自贸区正式成立,是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重大举措,更是在深圳特区建设30年后我国再次开启以开放倒逼改革试验场的重要标志。

在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方面,自贸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财务对外出资等财务重组行为获得的财务增值,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所得税。给予高端人才股份奖励的福利政策,个人所得税也可获得分期缴纳的权利。

上海市税务局相继出台了促进国家税收政策落地的地方配套政策,致力于打造优化的税务信息化平台,促进国地税联署办公和一体化窗口服务,形成了独具上海自贸区特色的税收政策结构。

目前,上海自贸区致力于打造以负面清单和贸易便利化为主的市场。通过贸易监管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使得自贸区内的贸易更加便利。

2.广东自由贸易区。广东自贸区致力于打造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区域性自贸区。创新税收政策先行先试,探索落实契合自贸区、自由贸易港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重点税收政策。

在促进投资的政策方面,按15%的税率对被定位为高新技术业的企业征收企税;被定位为节能类型的企业,1~3年内免税,4~6年内按25%的标准减税。

在促进贸易的政策方面,对鼓励类企业以深圳前海和珠海为例,均按照15%的税收标准征收企业所得税,且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对于取得高新技术资格认定的,实行“两免三减半”的政策。

基于广东省当下的城市定位、发展规划和优势路径,实行结构性税收政策调整,建立产业导向的税收激励政策。

三、国外自贸区税收政策经验与借鉴

(一)国外典型自贸区税收政策研究

1.北美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南北美双方为了共同发展的目标,而组成的典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以大国为主导,各成员国成员再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以美国自贸区为例,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美国自贸区实行推迟缴纳进口关税、简化进出口程序、无须为人力和行政开支付税等21项措施,运进美国自贸区货品无须缴纳关税、退回自贸区的商品免税,致力于吸引企业进入地区,扩大地区影响力。

减税和提高效率是美国纽约自贸区的政策核心所在,不仅对有大量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在税务方面进行适当性调整,还可以通过降低其通过海关所需要的时间、文件手续和相应的费用来达到减税的效果。

2.爱尔兰香农自贸区。爱尔兰作为世界上首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公司税是欧洲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在自贸区内保证税率范围广泛的同时,也致力于推行税率最小化,给予了最大的优惠政策和最低的税率支持。为了吸引更多的欧美企业家投资来此建厂,爱尔兰政府对来此建厂的投资者给予税收政策优惠的同时还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二)国外自贸区税收政策经验

(1)法律制度。制定并优化改良相关法律,严格调整税率标准,规范现有法律,推进税收法治,避免税收洼地和无序竞争。(2)税收优惠。减免税收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关键,例如爱尔兰香农自贸区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是全球著名的低税港。通过推行优惠减免税政策,降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收取,减免指定商品的关税,减轻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企业税负压力。(3)纳税服务及征管模式。提供高度的纳税自由化和便利化,减少政府干预,简化、整合货物转运和跟踪的复杂过程,减少海关通行时所需的时间、文件手续和相应的费用等。

四、江苏自贸区税收政策的可行性

(一)江苏自贸区各片区的财税政策现状

1.南京片区。针对南京自贸区的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南京自贸区充分借鉴了国内自贸区的经验,在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方面,南京片区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减免或免征增值税,鼓励区内企业扩大国际贸易。针对企业所得税,在规定15%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向区域优惠发展,如对全出口企业或出口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汇率可以优惠等。

2.苏州片区。苏州片区自成立以来,园区税务部门以自贸区需求为工作导向,改变传统,推动发展,较前一年增加了制度举措的创新,倾向于获得纳税人的满意和好感。

在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方面,苏州片区征收企税的标准为15%,高新企业可以获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取得境外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15%的标准享受优惠。

在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方面,拥有全国性科技转化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关技术人员股权性质的奖励,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3.连云港片区。自2018年8月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成立,连云港市税务部门通过延伸服务触角、创新服务举措,为企业营造持续改善的经营环境,努力为自贸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在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上,最新成立、引进或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在缴纳企业增值税方面能够获得专项扶持。

在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上,下调了高端人才所缴纳的个人工资所得税纳税比例,引导获得了诺贝尔奖的优秀人才、拥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之类荣誉称号的专家携带技术、项目来连云港市发展。

伴随着自贸区发展的成熟化,涉税需求也逐步加大,连云港市税务局建立定期走访机制,一对一服务,协助企业解决难题,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二)江苏自贸区各片区税收政策的差异比较

江苏自贸区成立至今三周年,定位不是“政策特区”或者“税收洼地”,而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利器、探索创新经济管理模式的方式,三大贸易区在税收政策上的差异显而易见。

1.连云港自贸区根据港航物流企业特点,凸显连云港片区特色,强调“口岸+国际班列”的特色。立足产业为本,发挥多式联运优势,着重增强开放功能,重点培育跨境电商、物流运输等外向型企业,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2.南京自贸区打造个性化的“南京模式”,整合窗口功能,设置小微优惠、个人税务咨询、减税降费专用窗口等各类专业窗口和一站式办公窗口,以加快退税办理进度为目的,计划中推行“两无一免”。试点实施“无申请、无纸化、免填单”的线上退税模式,率先实施一般网上退税流程。

3.苏州片区着重打造亲商理念和优质的纳税服务,让苏州能够最大限度地专注于研发和市场。此外,苏州在上海的辐射影响下,鼓励科创类企业赴沪上市,加快进入资本市场,利用与上海相邻、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的优势,加速自贸区发展。

五、江苏自贸区税收政策的创新路径

(一)明确各自贸区定位,差异化发展

发挥各区域地理环境的优势作用,各自贸区依据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因地制宜,设计不同类型的税收政策。

(二)推行“先行试点”模式

积极推行税收管理试点模式,借鉴全国乃至全球的成功模式,根据自贸区定位,部分复制成功经验并推行。

(三)完善管理制度,发挥管理机构的权威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配置效率为重点,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

(四)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人才培养体系中的财税政策

基于我国当下自贸区中的人才培养体系,可以看出其仅在相关法规中涉及了人才发展的建议,造成自贸区人才培养的财税政策系统性不足。政府财税政策的制定应当注重政策的引导和示范效应,借助政策的杠杆,撬动自贸区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地前进和完善。

(五)提高税收便利化程度

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向价值链高端拓展,提高对自贸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打造更快、更简、更优的税收环境,加强推动网上办税全覆盖、便利化纳税人发票办理、促进办税收税渠道方式多元化发展、精简涉税相关资料报送等。(文 / 钱自力 张涛 顾栩 余周涵)

【资助:本文受到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江苏自贸实验区税收政策的可行性研究》资助。】

(作者单位: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韩剑.新发展格局下上海自贸区的定位与担当[F].人民论坛,2020(27):26-29.

[2]曹金阳,张建勤.上海自贸区建设经验及启示[F].合作经济与科技,2021(20):76-78.

[3]王义平,夏志胜.税收视角下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协调发展[F].国际税收,2019(6):50-53.

最后编辑:
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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