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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3-16

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

摘 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产生与发展,不仅为中小微企业如何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也为金融如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模式。但也面临着供给相对不足,资金规模总体不大、信贷支持力度仍有不少困难等问题。本研究基于演化博弈模型,通过研究造成供应链金融供需不匹配矛盾的主要原因,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演化博弈模型;发展路径

中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活跃了市场经济,还以其数量巨大的优势贡献了超过半数的就业岗位。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中小微企业的长足发展。为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国家推出供应链金融业务,这种业务模式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但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中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供应链金融的融资需求远远大于融资供给。弄清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于深入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自2001年下半年深圳发展银行开启供应链金融试点,到2006年率先推出一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以来,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不仅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众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也很大程度地拓展了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规模和利润增长点。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等都开展了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且取得了良好的发展。通过对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的梳理,概括来说当前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呈现出竞争主体多元化、服务客户数量有限、业务融资规模偏低和利润贡献偏低四大主要竞争业态。

(一)竞争主体多元化

从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主体来看,2019年在全部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体中,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数量最多,占比高达31.03%;金融机构的数量次之,占全部参与主体的比例为25.12%;B2B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金融科技服务商占全部参与主体的比例分别为16.12%、4.51%和9.60%(如图1所示)。

(二)竞争格局生态化

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资金进入其中,逐渐形成了以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代表的“资金流”、以核心企业和电商平台为代表的“物流”、以信息化服务平台和风险控制服务提供方为代表的“数据流”这“三流合一”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如图2所示)。在这个竞争性的生态格局中,核心企业信用的高度可靠性、征信系统的有效性、风险防范的完善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巨头入局端口性

互联网巨头的下一个战场是从C端走向B端,而供应链金融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各家互联网巨头切入B端业务的突破口。如京东、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公司基于自身电商基因的优势,在体系内布局供应链金融。腾讯等则依托自身社交体系的优势,通过区块链、ABS等项目入局供应链金融。小米公司、德邦蚂蚁、滴滴公司等企业则通过紧盯企业“应收账款”入局供应链金融(如表1所示)。

(四)运作模式多样性
通过近年来的发展与探索,供应链金融形成了“1+N”“N+1+N”“1+N+N”“供应链金融+互联网”等典型运作模式。其中,“1+N”模式最为常见,即以中小微企业的业务合作作为切入点,引出与中小微企业供应链密切合作的大型核心企业,然后在供应链金融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在此基础上,一些金融机构对此进行了相应的拓展,如平安银行将供应链金融拓展为“N+1+N”模式;中信银行将供应链金融拓展为“1+N+N”模式;民生银行将供应链金融拓展为“供应链金融+互联网”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些中小微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成功融得了资金,实现了较快的发展。但从中小微企业的总体融资需求来看,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资金融通的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还比较有限,资金规模在总体上也不大、信贷支持力度不小但困难依然很多。公开数据显示:中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数量已经突破4 800万户,贡献了超过80%的就业岗位,但是,中小微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本文以供应链中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为例,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这种需求和供给不匹配的矛盾。

模型假设1:根据应收账款模式中涉及的利益主体来看,该供应链金融模式并没有涉及第三方参与者,博弈主要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展开。对于博弈主体银行来说,其策略空间为(授信,不授信),对于博弈主体企业来说,在博弈的过程中要么是遵照事前达成的协议按时还款,要么就是不能按时还款,因此其策略空间可以表示为(履约,违约)。若银行采取授信策略,为了降低风险,必然会采取一系列的审查、管理等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利息,我们不妨设管理成本为γ,利息收入为π;同时,一旦遭遇企业违约,还会造成一定的成本损失,假定为θ。若银行采取不授信策略,针对企业违约的情况,其没有损失;若企业按照履约,其就会损失一笔利息收入π。从企业的角度看,在获得银行的授信后,其将获得稳定的发展资金支持,并可实现一定的经济收益,假定为α,若其按时履约,其最终将实现收益α-π;若其违约,通过维权诉讼,将受到一笔金额为β的违约处罚。

模型假设2:参与博弈的主体为理性经济人,各自以利益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为基本原则。

模型假设3:参与博弈的主体在长期的博弈过程中,不是静态纯策略博弈,而是一种动态重复的演化博弈。

由此,博弈主体银行和企业将在两种策略选择下形成如表2所示的博弈支付矩阵。
因为双方均是独立地选择自己的策略,我们不妨假定企业选择履约策略的概率为p,p∈[0,1],则其选择违约策略的概率就为1-p,(1-p)∈[0,1];同理,若假定银行选择授信策略概率为q,q∈[0,1],那么,其选择不授信策略的概率就可表示为:1-q,(1-q)∈[0,1]。

根据Malthusian方程,可得复制者动态方程的四个平衡点:(0,0)(0,1)(1,0)(1,1)。在此情况下,银行与企业的雅克比矩阵J的行列式detJ与它的迹trJ就可表示为如表3所示的形式。

根据演化博弈理论可知,满足detJ>0,且trJ<0的平衡点为博弈均衡的稳定点,据此该博弈模型将有两个均衡解。

当θ+γ<π<β时,即当企业采取违约策略时所受到的处罚成本高于其利息支出,且银行的利息收入可以补偿其管理成本和成本损失时,处在供应链金融上的银行与企业将有一个稳定的博弈均衡(履约,授信)。

当π>β且π>θ>γ时,即当企业采取违约策略时所受到的处罚成本低于其利息支出,且银行的利息收入可以补偿其管理成本和成本损失时,处在供应链金融上的银行与企业将有一个稳定的博弈均衡(违约,授信)。

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博弈行为的主体将不存在稳定的博弈均衡。之所以会形成这种博弈均衡,从博弈本身来看,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点:第一,若违约面临的处罚较小,则在长期的动态重复博弈过程中,债权企业将通过伪造或与债务企业共谋的方式向银行出具虚假的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交易合同,或者重复多次质押应收账款,从而使银行贷款无法得到足够的信用保障。第二,在银行授信的情况下,为控制业务风险,必然会在授信期间对企业融资业务项目下的账款进行审查、监管,这将加大银行的管理成本。第三,若企业违约,银行便会面临坏账的风险,这使银行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按期收回贷款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之所以会造成上述三种现象,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背景审核与企业风险度量难。近年来,一些企业通过上下游串通虚设交易背景来套取银行资金或在获取银行资金后不用于企业正常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中小微企业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及核心企业数据支撑的缺乏,从而使得银行在企业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与信用风险度量上陷入困境。

2.金融机构进行物流及仓储监管难。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要求“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者统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压力大、监管难度高,使得银行通常缺乏仓储管理能力。若依赖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货物进行监管,则意味着贷后风险管控这一重要环节要依托第三方,而这又带来了物流企业的实际监管能力与金融机构的期望与要求不相匹配的风险,从而造成监管的脱节。

3.核心企业配合与应收账款确权难。在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一些核心企业出于信息保密的需要,或出于核心企业配合应收账款转让确权实际操作流程烦琐,操作交易成本高等原因,往往不愿意配合银行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一些下游相关企业出于免责的考虑,对应收账款确权也不太配合,从而导致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后期风险处理难度加大。

4.跨区企业贷前调查与开户核签难。从供应链金融的需求主体情况看,目前有供应链融资需求的大多为上下游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遍布全国乃至全球,这给银行机构尤其是区域性商业银行开展贷前实地调查带来较大困难。同时,按照现行企业账户开户要求,客户必须到银行柜台核签或由营运人员上门开立结算账户,其操作管理成本也较高。

5.金融机构与供应链融资平台数据系统对接难。目前,由于各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和机构的准入标准、管理要求、技术参数等不尽一致,银行需要根据不同服务平台的流程和标准开发相应的对接系统,才能实现与各服务平台数据的对接共享,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银行的管理成本。

三、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发展的路径

(一)构建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降低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一是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企业数据设计金融产品,在外部物流和央行征信数据的协助下,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二是对接外部智能仓储系统实现动态质押,通过平台数据库中积累的交易数据,自动核准质押率,提高质押商品的流动性。三是建立与完善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和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档案,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估体系,保障产业供应链安全运行。

(二)把握核心企业诉求,提高其开展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

一是充分考虑核心企业对于本身数据安全的要求,加强核心企业数据信息保护,确保核心企业数据安全。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对积极配合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核心企业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提高核心企业配合开展供应链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创新和转变区域监管要求,化解异地尽调与开户困难

一是着力简化企业异地开户流程,支持企业在线开立电子账户,通过同名企业结算账户来账验资后进行激活,实现同名账户间的资金往来,提高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效率。二是将上下游企业贷款纳入核心企业统一授信管理,立足核心企业把控风险,通过跨行转账实现资金流控制。

(四)建设供应链融资平台统一数据标准,提升融资对接效率

一是制定金融与产业数据对接统一标准,拓展现有征信系统功能,推进融资平台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率和满意度。二是以“产融一体化”“操作实时化”“支付信用化”和“信用数据化”等为基准,建立全流程风控体系,有效控制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安全保障。(文 / 何计文 董振杰 韩彦超)

【基金项目: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金融支持连云港市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率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1LKT0028)。】

(作者简介:何计文,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讲师;董振杰,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韩彦超,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

参考文献

[1]潘爱玲,凌润泽,李彬.供应链金融如何服务实体经济——基于资本结构调整的微观证据[J]. 经济管理,2021(8):41-55.

[2]李健,渠珂,田歆等.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场景创新与风险规避——基于“橙分期”的案例研究[J]. 管理评论,2022,34(2):326-334.

[3]王鲁昱,李科.供应链金融与企业商业信用融资——基于资产专用性的分析视角[J].财经研究,2022,48(4):153-168.

[4]张黎娜,苏雪莎,袁磊.供应链金融与企业数字化转型——异质性特征、渠道机制与非信任环境下的效应差异[J].金融经济学研究,2021,36(6):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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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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