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研究从度的视阈入手,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共存于“生命共同体”,是共存于“生命共同体”的矛盾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关系的本质是消费问题,处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关系的关键,是消费过程中对“度”的把握。“度”的实践价值在于对消费具有约束效应,推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构建。
关键词:度;视阈;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所提出的科学论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与自然是共存于“生命共同体”的矛盾体,人们必须要尊重、顺应、保护自然,遵循自然界自身的客观规律,把握对自然消费的“度”,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解析
(一)人与自然共存于“生命共同体”
“生命共同体”指人与自然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关系。一是“自然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二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自然界对人具有客观性和先在性。“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来自自然界,人类的一切创造都来自自然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环境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没有自然环境就没有人本身。也就是说,人离开自然界无法生存,自然界对于生产实践具有先在性;自然条件对于生产实践还具有制约性,人的生存是有条件的,并不是在任何自然条件下人类只要有生产实践就能生存,自然界对人具有客观性和先在性。
自然界对人的客观性和先在性特质,决定了人类对自然界应有的态度。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是自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界。培根认为,我们若不服从自然,我们就不能支配自然;埃斯库罗斯认为,非但不能强制自然,还要顺从自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共存于“生命共同体”的矛盾体
自然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和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具有不可抗拒的物理极限。由此,消费的正义性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形成了一对矛盾:一方面,索取自然资源的过程就是对自然资源的消费过程,消费活动是人类一切生产和生活的本质归宿,具有正义性。另一方面,自然的有限性、自然自身生命共同体的逻辑性及自然界对人的客观性和先在性决定人类不能随心所欲对待自然。
本质上看,人类消费模式演进的历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人与自然关系状态不断演进的历史。原始农业社会经济模式下,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几乎完全依赖自然界而生活、生存,因此,对自然界持畏惧心理。但是“原始社会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简单的、暂时的、被动的和谐,这种初始的和谐必然随着人类的发展壮大而改变。”如随着火的发明,铁器工具的出现及其应用推广,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的产生,人们从此通过改造环境为自身提供更加丰富的食物、更加舒适的住所。与此同时,由于砍伐和焚烧森林,开垦土地和草原以及不断的弃耕迁移,已经在局部范围内、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壤的破坏和水土的流失,破坏了生态的自然结构和原有布局,出现了最早的环境问题。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凭借手中的权力,迫使奴隶和农奴开荒垦地,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的经营,更加剧了土壤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当植被破坏一旦超过一定的限度,导致土地退化、沙漠扩张,就会导致生命支持系统的崩溃。但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根本特征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类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生产生活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自然状况,几乎是被自然支配的,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处于一种“原始协调”的状态。
人类进入工业文明社会,这对矛盾表现为资本的无限扩张本性与地球自然生态系统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方面,资本主导的价值观和自然观是片面的、单向的,生产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伴随资本攫取利润欲望的必然是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消费等非道德行为。忽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统一性,造成环境污染,资源缺乏;另一方面,人类索取自然物的绝对量愈来愈多,在自然界总量中占比重也愈来愈大。这种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后果必然使本具有有限性、不可再生性、系统自我恢复的条件性和缓慢性(如固沙作用很强的柽柳的根系,都是在数十年以至成百上千年中生长积累起来的,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的自然界面临更大困境,人与自然界的矛盾日益尖锐。各种历史上未曾出现过的生态、气候、环境等问题不断发生,结果是生产愈多、消费愈多,问题愈严重,“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以来,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加速了对自然资源的攫取,打破了地球生态系统平衡,人与自然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有些后果甚至是毁灭性的。
(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在本体论层面而言,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人类始终处于物质本体的内核、精神本体的中心;不论是空间上还是于万物的关系中,人类始终处于中心地带的主宰地位。从认识论视角来说,人类的理性思维能力超越其他一切物种,不论是唯物主义世界观还是唯心主义世界观,人类的科技发展、理性辨识是鉴定评判真知的标准。立足价值论角度分析,把人类的利益作为价值原点和道德评价的依据,作为一种价值和价值尺度,它将人与自然分离,认为人之外的生物,它们的存在只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认为只有人类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大自然对人类只有工具性和实用性的价值。
只有破除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才能有效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实现。
二、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是“度”的把握
(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关系的本质是消费问题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关系的本质是消费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消费包括生产性消费与生活性消费两个方面。生产性消费首先是一个消费过程,劳动力、自然资源等各类要素作为生产的客体,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即生产资料的消费。生活性消费主要是指个人消费,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就是通过生产性和生活性的两种消费来实现的,两种消费的进程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文明前进的脚步。
消费的实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中,物质变换过程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离开人的生产实践也在进行的变换,即自然界不同等级的生态系统中基于物理学意义上、化学意义上和生物学意义上的物质之间的变换和代谢。在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中,空气、阳光、水等直接来自自然界的生存资料,人和其他无论是高级的还是低级的生命都一样,缺少其中任何一样生命都无法延续。第二种是经济社会系统中的物质变换,即由人类的生产实践所引起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物质变换,来自生产实践,这是人类的独有特质。第三种是经济社会系统、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变换。其中,人、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生产力的范畴,具有自然生态的规定性;人、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还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范畴,具有社会历史的规定性。上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物质变换形成两类物质循环,一是生态循环,二是经济循环。与此相对应是生态、经济两类转换机制,经济循环包括在生态循环之中,他们共生共存,形成合力,推动着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不断进行。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
(二)“度”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突出强调人与自然应是和谐统一的整体,二者之间是共生、共存、共荣的关系,应当和谐共生、协同共进。处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关系的关键,在于消费过程中对“度”的把握。
何谓“度”?“度”是指人类活动的“限度”。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环境,一个好的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同样,人的生存也离不开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因为人的生产活动是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唯一途径。要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在于确立一个人类活动的“限度”。这里的“限度”,是指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的消费活动所造成的破坏力的承受限度,也可以看成是自然承受力所能承受的人类能够消费的“量”。从人类与自然的总体关系史看,因为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自然资源与相和谐的自然生态系统为“度”的上限设定了边界。所以人类控制自身的消费需求水平,这个水平的上限就是资源有限性的上限,是在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的活动的“容忍度”范围。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将对资源消费的利用控制在地球承载力范围之内,既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又不破坏自然系统本身自我修复的机制。这个限度也表现为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
虽然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界,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具有正义性,但不是任何形式的索取都具有正义性,判断正义性的标准就是看人类对自然的索取是否是建立在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的活动的“容忍度”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人的消费活动不会打破自然系统的稳定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一种合作关系,人与自然成为生命共同体,自然的生命与人的生命能够实现和谐共生,这才是正义的。反之,如果人的消费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索取超出了这个“容忍度”,破坏了自然系统本身具有的自我修复机制,导致自然系统的垮塌,这时候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转化为对立和冲突关系,人的生命与自然的生命都会失去存在的条件,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也将自动解体,这就是非正义的。
(三)“度”的内在诉求
“度”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在于“度”对消费具有内在诉求。消费有“度”,对一个国家(地区)而言,要求一个国家或地区消费的总体水平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脱离社会生产力水平。
消费有“度”,对人类而言,以对人的内在要求和外在表现的形式呈现出来。内在要求呈现为消费应符合社会发展、人性塑造与身心健康的基本要求,即应当限制对物的过分的欲望,并在合理的利己和利他的框架内、在高度关注精神产品消费的前提下,追求物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度的外在表现是人类的“节制”,即消费适度。柏拉图认为“节制的作用与勇敢、智慧的作用不同,勇敢和智慧分别处于国家的不同部分中而使国家成为勇敢和智慧的。节制不是这样起作用。它贯穿全体公民,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就像贯穿整个音阶,把各种强弱的音符结合起来,产生一只和谐的交响乐一样。”樊浩教授认为“只要存在消费,就需要消费伦理。任何民族,在经济发展的任何阶段,‘节制’总是消费伦理精神中最重要的德行。”
三、“度”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构建中的实践价值
(一)“度”对消费效益具有约束效应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给我们一个与传统观念不同的效益观。以企业为例,自诞生起,追逐经济效益就贯穿企业经济行为的动机、过程和结果的全过程,企业固有的、唯一的行为特征是谋求产出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适度的消费原则告诉我们,人类的经济活动中,利润只是效率的一个表现形式,财富不仅仅是经济财富,还有社会财富和自然资源财富,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
人与自然的和谐不是没有矛盾,消费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在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中,矛盾的一方是自然界的其他物种,另一方是社会中的人,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实现这个矛盾统一体的和谐、协调,需要发展生态经济,这是践行适度消费,是人类回归自然的本原路径。
人与自然和谐的实现需要竞合的理念。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竞争无处不在。竞争意味着相生、相克,是自然界的基本生存法则。但是,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这种相生、相克,利用和改造,必须掌握在合理的度内,不破坏它们的合作、共存。适度是将竞争控制在共存的范畴,一方面,没有竞争就没有相克,也无法促进相生,没有竞争原则不行;另一方面,竞争中需要合作,强者需要自我控制,生命需要共存,没有共存原则也不行。适度就是竞争与共存的统一体,对人类社会尤为重要。其他生物完全靠自然界的生态链生存,除了满足生存和繁衍的需要,它们没有影响生态链的其他渠道。人类除生存和繁衍的需要之外,还有享受的需要,除了靠生态链生存之外,还能通过实践改造自然,影响生态链,如果不坚持适度原则,人类的实践活动就会给自然生态带来毁灭性的影响。
(二)“度”对消费目标具有约束效应
把握消费的适“度”,一定要明白消费的目的是什么。“度”的目标约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良环境的期待、对子孙后代的责任”三个方面的目标要求,要以人类、自然、环境的和谐为目标,处理好资本的无限扩张本性与地球生态系统的有限性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消费过程中,既要关注其价值意义,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关注其社会意义,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效益的统一,使消费过程是一个理性过程。
“度”的目标约束反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是不要经济的增长,而是经济应该如何增长的问题。传统经济发展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只是满足少数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就必然对自然世界提出更多的诉求,必然伴随生态环境破坏、不可持续发展等非道德行为。当然,如果经济零增长,带给社会的必然是贫困,而贫困本身是反生态的。因为贫困国家、贫困人口对自然的依赖更大,破坏力会更强。因此,停止、大幅度地放慢经济增长是不道德的行为,假如增长带给环境的危害与经济高速增长一样大,同样也是不道德的。
“度”的目标约束不仅要求关注代内问题,更要求考虑代际问题,处理好本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长远利益分配问题,承担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本代人的生产生活不能影响到下一代人的生存。人类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转换的表现形式就是对资源的生产和消费,当环境资源由于行为主体毫无节制的资本追求而变得濒临枯竭,过度生产和消费的合理性就走向了道德诉求的对立面。消费是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转换,适“度”要求这个过程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更要把今天的需求与明天的需求、人类的需求与自然界能够为人类需要提供的支撑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实现代内和谐、代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和谐,并且使这些和谐具有延续性和持久性,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演进的渐进性,和谐共进的协同性。
(三)“度”对消费模式具有约束效应
消费模式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场革命的导向是倡导生态文明。
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生态经济为模式,把社会经济视为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在这个系统中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限度取决于自然生态系统。也就是说生产性消费量的限制取决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支撑能力,支撑能力越强,生产性消费的空间就越大,生产能力就越大;如果某种资源特别稀缺,人类就要据此设置禁区,只有这样越来越稀缺的自然资源才会得到最有效的保护。
经济与生态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整体系统,它们彼此之间是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理想的状态是,生产性消费的一方面是产出满足人类需求的新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步修复与补偿,使生产模式从消耗物质资料与破坏环境的同步向消耗与补偿同步的模式转化。
四、结束语
可持续发展观是检验消费是否符合生态经济模式的价值标准。在人与自然的物质转换关系中,如果经济增长是以资源消耗为主及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为代价的增长,破坏人与自然间的平衡,导致人与自然的矛盾与对立,从而破坏生命的存续环境,进而威胁人类的自身安全,这种增长一定是不可持续的。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一定要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替代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提倡精神文明,提高生产效率,力争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最小限度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这是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和前提。(文 / 古璇)
【项目:本文为2022—2023年度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批准号:221LKT0050)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古璇,江苏海洋大学,博士、副教授。)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
[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4]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5]樊浩.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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