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根基,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调要“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这既是加强基层建设的目标方向,也是抓基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坚持和运用好,既是能力问题,也是政治觉悟问题。
近年来,各级领导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基层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基层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呈现了稳步发展的态势。但是在抓基层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出现重干轻学、重言轻行,重宏观轻微观、重点轻面,重表轻本、急功近利等影响工作质量的问题。要克服这些问题,提高抓基层工作的质量,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上应注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防止出现重干轻学、重言轻行等问题
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而实践是理论的源头和归宿,实干出效益;同样,少说空话、多干实事、狠抓落实,也是领导干部抓基层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对于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有的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不学习不研究照样干好工作;认为抓基层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理论,以至于整天忙于具体事务中,结果事倍功半;而有的领导干部,坐在办公室里指挥,工作落实停留在表面文章上,满足于开会发文件,不深入检查指导。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正确地认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坚持学与干的辩证统一。实践证明,抓基层工作必须扎实肯干,实干是硬道理。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和实践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绝不能把学与干对立起来,应当坚持在抓基层的实践中加强理论学习,以学带干,以学促干,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二是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性思维能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具体工作的能力,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吃透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把握基层建设的规律。其次,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使领导干部在抓基层工作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一方面,要强化工作上的有始有终。领导干部在抓基层工作的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正确的工作指导意见,更重要的是在抓落实上有所作为、干出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领导干部抓每一项工作,要全程抓、抓全程,既要抓好计划安排,又要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全程指导,从而使工作环环相扣,有始有终。
二、要正确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防止重宏观轻微观,坚持层次领导,讲求整体效益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这个根本方法对领导干部抓基层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领导干部在抓基层的过程中,对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处理把握较好,但也有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着以共性代替个性,把个性当共性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抓工作喜欢一刀切,对下级大包大揽,这种“保姆式”的工作方法,不仅事与愿违,而且严重束缚了基层的手脚,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在基层容易形成“你不放心,我不操心,你不放手,我不动手”的被动局面;还有的领导干部重点轻面,挂一漏十,抓基层只注重抓特色、创品牌,用“尖子”项目、“拳头”产品代替基层的全面建设;有的热衷于抓试点,只求点上开花,不求面上结果;有的只顾抓两头,忽视了抓中间这个大头。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坚持层次领导。二是坚持抓点与抓面的辩证统一。在坚持层次领导方面,首先,要处理好越级抓与逐级抓的关系,让各个层次都充分发挥作用。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领导机关进行统一步调、统一标准是必要的。但基层大量的工作是需要区分层次的,各个基层单位都是有其自身特点,这就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应当依据基层管理的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使各个层次各个环节都能履职尽责、高效运行、发挥作用。其次,要处理好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强化各级的自我运转功能。作为上级领导干部应主抓那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以及下级无力解决的难点问题,而对于那些一般性的下级能够解决的问题和一些下级权限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应当放手让下级独立自主地去解决,绝不能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基层干部是基层建设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他们内在的积极性、能动性,基层的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干部,把他们职责范围内的权利还给他们,实现责权利相统一,鼓励他们独立自主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在坚持抓点与抓面辩证统一方面,首先,要提高基层工作的整体水平,作为抓基层的出发点,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抓点带面,是一个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的工作方法之一。但是衡量一个基层单位的建设水平,不是只看其一两个项目,而在于整体协调发展。所以,领导干部抓基层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也有注重全面。抓重点的目的,是为了带动全面,而不是抓而不带,更不能以点“代”面,顾此失彼。其次,要处理好抓典型与抓一般的关系,使点和面的工作均衡发展。典型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抓典型可以突破一点推动全局。但是典型所反映的,一般只是局部工作的水平,不是全局工作的水平,如果不能把抓典型与抓一般有机地统一起来,只顾抓典型、忽略抓全局,把抓典型作为装门面、争彩头、显政绩的手段,必然造成点面工作的失衡,所以领导干部抓基层工作,既要重视抓好典型,更要注重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普及,坚持以点带面,滚动发展。再次,在抓好强项工作的同时,着力克服弱项工作,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一般而言,一个基层单位的工作,既有强项也有弱项,强项和弱项是处于一个统一整体中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必须在巩固强项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克服弱项上,才能推动整体发展。相反,如果领导干部只注重抓那些容易露脸的强项,而忽视那些难度大见效慢的弱项工作,那么不但强项工作抓不好,就是一时抓上去了,也不会巩固和长久,只有把功夫下在克服弱项上,才能使强项工作更强、弱项工作变强,实现基层建设的全面发展。
三、要处理好内因与外因的关系,防止重表轻本、急功近利,讲求工作上的长期效益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内因和外因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实践证明,内因和外因的基本原理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对于领导干部的自身发展和履行职责同样有着方法论的意义。在领导干部抓基层工作的过程中,如帮助落后地区脱贫致富等工作,各级领导都想尽办法,力所能及地为基层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单位求“速效”、搞“景点”项目。抓基层是一项扎扎实实的工作。需要内外一起发力,尤其是内动力,来不得半点花样和虚伪。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一是要端正抓基层的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功利观。要着眼于基层建设长远思考,抓工作、做决策都要建立在经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切不可“下车伊始”就发号施令,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冷板凳”的考验,不怕一时见不到效果,不怕自己任期内看不到业绩,只要是对基层长远建设有利的事情,就要扑下身子去干。二是要注重抓班子带队伍,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内动力和积极性。要配强配齐基层单位领军人物和班子成员,要创造适宜的外部条件,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人走上领导岗位,使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吃透政策、懂得法规、善于经营;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熟悉基层、热爱基层;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刻苦努力,带动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走向富裕。三是要坚持抓经常,使基层建设的内外因始终处在最好的结合状态。基层建设同其他工作一样,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关注内在因素的变化,及时解决和纠正影响内部动力的事情和问题,及时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另一方面,要关注基层建设外部因素的变化,根据形势和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帮助基层的重点事项、关键环节、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使基层建设的内因和外因相互间始终处在最佳协调状态。
(文 / 臧玉臣)
(作者为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原一级调研员,市港口与口岸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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