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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13

浅析“营改增”对建设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影响

摘 要:“营改增”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其计税方式影响了企业利润表的计算基数,从而对不同建设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有不同影响,作者分别以房地产工程和普通基础建设工程举例说明了“营改增”政策对各类工程项目收益指标考核的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建设工程项目;财务测算;工程咨询

一、引言

2016年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拉开了建设项目“营改增”的序幕。“营改增”后,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均可在运营期抵扣建设期的增值税,这对项目的财务测算及对应的财务评价结论有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将围绕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所受影响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

二、建设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定义与作用

工程项目财务评价是项目经济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内部收益率是作为项目投资判别基准的重要依据,是盈利能力分析的重要指标之一。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是指能使项目计算期内净现金流量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基准收益率是投资者最低可接受收益率。后续案例分析将以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作为案例分析指标进行分析。

三、“营改增”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企业的利润表中需采用不含税的收入和成本费用计取企业利润。然而从现金流量表的角度来看,由于增值税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均会对现金流产生影响,因此现金流量表中又必须计入增值税。因而为保持评价体系的一致性,财务评价体系可分为含税价体系和不含税价体系。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项目运营期内投入与产出采用的价格可以是含税价,也可以是不含税价,如采用含税价,则需调整利润与利润分配表(以下简称“利润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及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的相关科目。

当采用不含税价时,项目的利润总额=不含税收入+补贴收入-税金及附加-不含税总成本费用。当采用含税价时,项目的利润总额=含税收入+补贴收入-(增值税应纳税额+税金及附加)-含税总成本费用= (不含税收入+销项税)+补贴收入- [(销项税-进项税)+税金及附加)]-(不含税总成本费用+进项税)=不含税收入+补贴收入-税金及附加-不含税总成本费用。

可见,从理论角度来看,进行建设项目财务测算和相关经济分析时,是否采用含税价体系并不会对项目盈利指标有明显影响。

然而从实操角度上看,根据笔者实际经验,如采用不含税体系进行操作,基本上都会导致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有所下滑。

四、案例研究

(一)以某房地产项目为例

1.工程概况。某县拟建设一个玉器小镇,总建筑面积约476 505平方米,主要包括玉器卖场、玉器玉文化商业街区、公共配套建筑、拍卖中心、家庭工作坊、标准化加工厂、玉器电商中心,30 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以及室外和其他配套工程。建设投资约21.5亿元,建设期利息约1.38亿元,合计总投资约22.9亿元。

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该项目营业收入和运营年限根据业主需求按出售为主和出租为主分别进行测算对比。该项目拟定的基准收益率为8%,业主主要关注的是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否满足收益率要求。

2.按不同价体系计得的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根据项目不同收入方案,按含税价体系和不含税价体系进行分别计算,得出四个方案。具体如下:

显然,由表1可知,当采用不含税价体系时,以出售为主的收入方案变动幅度比以出租为主的收入方案变动幅度更大。

究其原因,由于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因此具有资金密集的特征,而当采用以出售为主的收入方案时,由于销售周期较短,因此销售期的5年间均存在高额现金流入现象。在采用不含税价体系时,由于收入基数大,导致增值税也随之增加,从而令剔除了增值税的不含税收入也有了更大幅度的下降,继而使现金流减少,最终令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有了更明显的下调。以出租为主的收入方案,其现金流入更为平缓,历年所需缴纳的增值税也相对较少,因此即使采用不含税价体系,出租为主的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变动幅度也更小。

而当两种收入方案的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与基准收益率8%进行对比时,是否采用含税价体系对以出售为主的收入方案影响巨大,对以出租为主的收入方案影响较小。前文业已提到,基准收益率是投资者最低可接受收益率,在这个例子中,业主以基准收益率8%作为衡量基准,在出售为主的收入方案中,采用不同的体系将导致截然相反的结论:

第一,采用含税价体系的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2%,8.2%大于基准收益率8%,财务评价结论可行。第二,采用不含税价体系的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2%,7.2%小于基准收益率8%,财务评价结论不可行。

由此可见,当项目是以出售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时,采用不同体系进行测算或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对项目是否能成功立项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以某基建工程项目为例

1.工程概况。某市拟建设一机场附属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卫星厅工程、捷运系统工程、行李系统工程、航站楼改造、站坪工程、供油工程、智能化工程提升等。建设投资约15亿元,建设期利息约1亿元,合计总投资约16亿元。项目计算期为40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32年。该项目营业收入主要为航空业务收入和非航业务收入,以及相应的衍生服务收入等。该项目拟定的基准收益率为4%,业主主要关注的是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否满足收益率要求。

2.按不同价体系计得的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根据项目情况,按含税价体系和不含税价体系进行分别计算,得出两个方案。具体如下:

由表2可知,就长期运营的基建项目而言,由于投资方对项目收益标准预期较低且历年现金流入较为平稳,因此尽管不同的价格体系下的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有所不同,但影响非常轻微,因此就评价结论而言,是否采用含税价体系对评判项目财务是否可行无明显影响。

(三)以某生产型工程项目为例

1.工程概况。某市拟建设一项粮食加工工程,总建筑面积14 75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粮食仓库、大米加工中心、罩棚及室外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等。建设投资约1.16亿元,建设期利息约0.04亿元,流动资金0.44亿元,合计总投资约1.64亿元。
项目计算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该项目营业收入主要为大米加工和碎米、米糠、稻壳等销售收入以及粮食储备收入。

该项目拟定的基准收益率为4%,业主主要关注的是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否满足收益率要求。

2.按不同价体系计得的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根据项目情况,按含税价体系和不含税价体系进行分别计算,得出两个方案。具体如下:

由表3可知,普通生产经营型项目与长期运营的基建项目结论相似,由于收入相对平缓,因此尽管采用不同的价格体系所带来的波动差异略大于基建项目,但总体而言,对评价项目财务是否可行也是无明显影响的。

五、案例研究结论

由上述案例可知,当项目是以销售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时,如采用不含税价体系则可能因项目收益指标恰好处于接近基准收益率的节点导致投资者得出项目不可行的结论,该结论极有可能是与采用含税价体系时的结论完全冲突的。当项目是以出租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或者是以长期运营为主的生产性项目时,采用不含税价体系时的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与采用含税价体系时的收益率相比尽管略有下滑,但就决策角度看影响较小。

可见,当项目的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恰巧处于临近基准收益率的关键节点时,是否采用含税价体系则成为收益率是否满足基准收益率要求的重要一环,将对投资决策起到决定性作用。

六、含税价体系与不含税价体系的优缺点分析及建议

当采用不含税价体系时,其评价体系与现行的核算口径可以保持一致,也消除了增值税对各项数据的影响,便于进行分析。但其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具体如下:
一是在营业收入估算表中,即使采用不含税体系也仍需计算增值税以进行建设投资进项税抵扣,工作量并未有所减少。二是在收入和成本费用及利润等相关测算表格中,如直接按不含税价进行计算,则无法直接表达项目的实际税赋情况,易使业主和相关评审部门在核查时产生误解,增加了进行解释的工作内容。三是在各类现金流量表中,为完整且真实地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也必须列明增值税进项。四是“营改增”后,项目投资估算所得的总投资额已涵盖增值税内容,若进行经营分析时采用不含税价格体系,则尽管收入与成本费用等核算口径相匹配,但其与涵盖增值税的估算仍无法直接对应。

因此无论是从数据对应的角度还是从完整表达现金流的角度来看,项目进行财务分析时采用含税价体系进行测算将较为符合客观现实。而考虑到采用含税价体系时增值税的引入将导致复杂性有所增加,为尽可能减少对表格处理的工作量,笔者从实操的角度出发对财务测算相关表格的调整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在营业收入估算表中对营业收入、销项增值税和不含税收入均进行列明。成本费用表中也进行同类操作。二是在无形资产摊销费估算表中对建设投资的增值税进行表达。三是在利润表中链接不含税的收入和成本费用,以计算对应的调整所得税。四是将处理后的调整所得税关联至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由此处理后,不仅能规避各类口径不对应的问题,也能对现金流量进行清晰的表达,减少决策失误的可能性。

七、结束语

“营改增”不仅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有直接影响,也对不同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造成不同变化。本文对含税价体系和不含税价体系下不同项目的项目内部收益率进行了分析,从实例中证明了营运周期短、现金流波动大、以销售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受不同体系的影响最深,营收较平稳、运营周期较长的项目则不因是否采用含税价体系而对项目内部收益率有明显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含税价体系和不含税价体系的优缺点,并就含税价体系下对财务测算相关表格的处理提出了一些的建议。
(文 / 杨诗莹)

(作者简介:杨诗莹,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科,中级经济师、注册咨询师,研究方向:工程咨询和财务测算)

参考文献

[1]李露璐.“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及对策分析[D].天津大学,2018.

[2] 顾雪莲.全面实施“营改增”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D].湖南大学,2021.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发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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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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